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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赔偿,从八千元到六万五

作者:邵伟洪 on 2005-05-10.

本人代理过的一个工伤案件中,职工一开始只要求单位赔偿8000元,单位坚决不同意。本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,本着让职工早日拿到钱回家(家在东北)的想法,多次与单位协商,向单位说明,一方面,该职工依法应当是工伤,另一方面,按照工伤赔偿标准,赔偿的数额将肯定不止8000元。在当事人进行了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评定后,该单位仍然不肯按照我们提出的要求进行赔偿(最后一次在评到七级伤残经与当事人协商,所提的要求是30000元)。最后,依法进行劳动仲裁,依照最新的法律法规,该案七级伤残的赔偿已经达到了七万几千余元,开庭当日经调解,双方同意以六万五千元了解。

在办理上述案件的过程中,本律师有以下一些体会:

一、作为职工,应当有法律意识,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,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尽可能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;

二、作为单位,也应当有法律意识,企业的负责人一般不具备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,在处理一些涉及法律专业的问题上,小到工伤事故的处理,大到重大决策,应尽可能征求律师的意见,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聘请常年法律顾问,为企业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风险。

邵伟洪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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